基金的托管人和管理人是什么关系?
基金管理人由投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而托管人由主管机关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依据基金管理机构的指令处置基金资产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是否合法合规,因此,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机制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是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必须严格分开,由不具有任何关联关系的不同机构或公司担任,两者在财务上、人事上、法律地位上应该完全独立。
同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由谁来承担? 基金的托管人由谁担任?
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财产并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进行具体资金运作的基金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在实践中,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发起人与托管人共同签订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并有权决定基金托管人的选聘,还有权撤换基金托管人,那么,基金托管人到底是接受谁的委托?是基金持有人还是基金管理人?这种模糊安排让基金托管人丧失了独立性,很难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法律赋予其的监督责任也就付之阙如。